职务:法学院院长
主持学院全面工作,主管学院科研、国际交流与合作、合作办学、创收、学科建设工作;负责重点研究机构及培训基地、讲座、出版等工作;主导发展规划、师资队伍建设、人才引进、行政人事、办公室工作等。